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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強化公司治理、防範利益衝突,規畫修正金控負責人準則中的兼職規定,增訂金控董監事或總經理及其關係人不得兼任其他金控董監事或總經理,最快今年底前上路實施。而目前有2個案將違反新規,但強調已與其溝通過,並未透露個案內容狀況。 據了解,2個案中一案為富邦金董事及總經理韓蔚廷同時擔任日盛金董事長及總經理,但此為雙方有合併考量而獲金管會核准暫時兼任,故可排除適用新制。另一案則是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其夫婿許元禎目前為華南金董事,未來2人中將有1人必須調整職務。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先前已規定金控董監事及其關係人不得擔任其他金控董監事,此次為進一步將「總經理」新增納入適用範圍。同時亦增訂除外條款,將政府直接或間接持有全數股份的金融機構,排除上述適用推定利益衝突規定的對象。 另一項修正重點則是為增加金控專業董事任用彈性,以利引進多元經歷背景的銀行、保險或證券專業人才擔任董事,增訂擁有銀行、證券、保險子公司的金控,相關子公司董事若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其具備相關專業知能者,亦可認定其具相關金融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