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幻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6 19:14

IML上市審議過關 海外企業第一上市首例

IML上市審議過關 海外企業第一上市首例
2010/03/16 18:3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010年3月16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召開董事會,通過美商IML上市審議案,證交所表示,將要求IML具體承諾遵守保障台灣投資人權益相關規定,IML也是證交所推動海外企業第一上市成功首例。
IML是來自於美國矽谷的純外資企業,由元大證券擔任輔導券商,自2008年起即申報上市輔導,去年8月遞件申請第一上市,不過,去年12月證交所首度審議時,未能核議通過,今天再闖關始獲得主管機關核准,最快第二季掛牌。
IML是受全球液晶面板領導廠商青睞的電源管理IC設計公司,也是專業的TFT-LCD電源管理IC設計公司,主力產品為Vcom及Gamma緩衝器;IML產品多應用於中大尺寸面板如LCD TV,主控電壓電流穩定度的Vcom及Gamma緩衝器是扮演左右影像品質的關鍵元件。
證交所表示,IML補充承諾包括員工選擇權的比率要符合台灣標準,大股東的股票必須接受集保,同時也要求相關的資訊公告要符合台灣的規定,不過,在月營收的部份,IML則不必按月公佈,只要公佈季報即可;不過大開方便門是否引發國內企業要求跟進,值得注意。
目前還在證交所排隊等待審議的海外企業包括奇景光電,且有超過50家海外企業申報第一上市輔導。
除IML上市案外,證交所董事會今天也通過「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27條之1修正草案,放寬外國科技事業申請第二上市獲利能力標準規範。
在參考包括香港、新加坡等交易所規範後,除保留原申請上市條件,包括股東權益折合新台幣 3億元以上、無累積虧損外,只要符合上市時股東權益折合 100億元以上,且證明有足供上市掛牌後12個月營運資金等條件,也能藉由第二上市途徑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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