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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幻 發達集團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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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2 11:10
打炒樓,華銀控管第二套房及豪宅貸款
《金融》打炒樓,華銀控管第二套房及豪宅貸款
2010/03/12 10:58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配合政策,華南銀行訂定「豪宅不動產」控管措施,並針對「非自用投資型房貸戶」(以下稱投資客)研訂相關控管措施(一)借款人購置第2間(含)以上房屋並向金融機構申貸購置住宅貸款者即視為投資客,惟借戶表明換屋或供自己或家屬使用者除外。(二)豪宅不動產係指該不動產座落於台北(縣)市且鑑估金額在1億元以上或座落於其它地區且鑑估金額5仟萬元以上者,且其建物總面積達100坪之住宅。(三)控管措施:1、不得有寬限期。2、各段利率依其原適用利率再加0.3%以上計收。3、核貸成數不得超過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