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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2 10:03

政院拍板陸資參股金融業,類股有機會掀開五日線蓋頭

政院拍板陸資參股金融業,類股有機會掀開五日線蓋頭
2010/03/12 09:57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正式核定銀行、證券、保險兩岸金融業往來許可辦法,金管會可望在近日內正式對外公告。政院同意開放陸銀來台參股,不過公告後仍暫不開放,將俟ECFA協商後才會放行;其餘保險業、證券業陸資來台投資參股,公告後可立即放行,金融業來台參股均各以1家為限。行政院釋出的利多,化解昨天金融股中長黑危機,早盤指標股富邦金 (2881) 、國泰金 (2882) 等均止跌回升,類股有機會掀開五日線蓋頭。
陸銀來台參股台灣單一上市櫃銀行或金控,以5%為上限,該上市櫃銀行或金控接受陸銀參股上限為10%。陸銀來台設辦事處、分行資格條件,須曾在OECD會員國經營業務各逾2年、5年,辦事處比照外銀以1處為限,分行須符合世界銀行排名前200大,須在台設辦事處2年以上才能升格為分行,分行家數以1家為限。
至於大陸證券、期貨業來台,比照大陸未開放子行或分行,只限設立辦事處及參股投資2種途徑,均各以1家為限。我證券業赴大陸投資,放寬投資佔淨值比至40%;保險業者赴大陸投資則不能超過業主權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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