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子 放長假2轉待命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1 23:05

8大行庫房貸限縮齊打房!對豪宅、投資客拉起封鎖線

配合政府房價政策,各家老行庫紛紛針對高價位住 宅、投資客的房貸業務加以限縮,今(11)日台灣銀行、 土地銀行、合庫、兆豐銀、彰化銀行、華南銀、第一銀 行、台灣企銀等 8大行庫率先祭出相關調整措施。
台灣銀行
台灣銀行表示,3月9日起通函全省各分行,針對高 價位住宅及投資客辦理消費者貸款,採取調整核貸成數 及適用利率之措施,並一律取消本金寬限期。
對高價位住宅的定義,台灣銀行是以台北縣市買賣 總價在8000萬元以上、其他地區買賣總價在5000萬元以 上作區分,如果屬於臺銀所定義之高價位住宅,核貸成 數最高為6.5成,相較一般房貸最高可貸至8成,下修1. 5成,利率也較一般利率至少再加0.5%。
對投資客的定義,臺銀以辦理第2棟房貸來認定, 但不包括先買後賣之換屋客戶。辦理第2棟以上房貸, 核貸成數下修1成,即最高為7成,利率則較一般個案至 少再加0.25%。
土地銀行
土地銀行也表示,已擬定相關因應措施,縮減豪宅 產品及投資型房貸授信條件之貸放成數1-1.5成,並提 高其貸款利率1-2碼,同時全面取消該類授信案件之本 金寬限期,於3月11日函頒全行140餘家分行依規定辦理 。
土地銀行進一步強調,針對擔保品在臺北縣、市達 1億元或其他地區達5000萬元以上者,其貸放成數將較 一般房貸降1.5成(約6-6.5成)、適用利率加碼0.5%。
另外,土地銀行對於持有第2棟房屋之投資型借戶( 但不包括換屋者,因為很多人都是要等買到新房子後, 才敢處理掉現住的房子),其貸放成數較一般房貸降1成 (約6.5-7成)、適用利率加碼0.25%,以上兩種房貸授信 案件並均取消本金寬限期,以防範房價下跌影響銀行債 權。
合庫
合庫則指出,對於高價位房貸案件,即擔保品時價 1億元以上,貸放成數按時價評估後最高6成,利率則 按合庫房貸利率酌加0.5%,且無本金寬限期。
而針對投資型房貸,合庫表示,提供 2棟以上房屋 之投資型借戶申請房屋貸款,貸放成數按時價評估後最 高7成,至於利率則按該行房貸利率辦理,同樣無本金 寬限期。若是買第 3棟以上房屋者,貸放成數更是降到 最高6.5成,利率酌加0.5%,亦無寬限期。
兆豐銀行
兆豐銀行表示,辦理房地買價、時價或估值超過新 台幣 1億元(含)之「豪宅貸款」,最高核貸成數為 6成 ,按一般房貸利率加2碼(0.5%)以上,無寬限期。借款 人購買第2間(含)以上房屋之「投資型房貸」(經查證若 基於換屋或供自己或家屬使用者除外),僅限台北市及 台北縣捷運周邊房屋,貸款成數最高 7成,按一般房貸 利率加1碼以上,無寬限期。
彰化銀行
彰化銀行則表示,已訂定加強對「投資客」與「豪 宅」之控管措施。所謂「投資客」,是指個人以其名下 不同之房地向金融機構辦理擔保放款達 2戶(含)以上, 即視為「投資客」。
而所謂「豪宅」,是指個人購置住宅不動產,其座 落於台北市(縣)地區,建物面積逾100坪以上,且鑑估 金額逾新臺幣 1億元以上,或座落於其他地區,建物面 積逾100坪以上,鑑估金額逾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即 視為「豪宅」。
彰銀表示,對符合「投資客」或「豪宅」條件者, 其貸款成數最高不得超逾 7成,不得享有寬限期,利率 則依借款人之評等等級再另加碼計息。彰化銀行希望藉 由控管措施,加強內部風險控管機制,以避免房地產泡 沫可能產生之風險。
華南銀行
華南銀行說,為加強授信品質,期房市市場機制正 常運作,訂定「豪宅不動產」控管措施,並針對「非自 用投資型房貸戶」(投資客)研訂相關控管措施,包括 :不得有寬限期,各段利率依其原適用利率再加0.3%以 上計收,核貸成數不得超過65%。
所謂「豪宅」指該不動產座落於台北(縣)市且鑑估 金額在 1億元以上或座落於其它地區且鑑估金額5000萬 元以上者,且其建物總面積達100坪之住宅。
而華南銀行定義的「投資客」為,借款人購置第2 間(含)以上房屋並向金融機構申貸購置住宅貸款者, 但如果借戶表明換屋,或供自己、家屬使用者則不算投 資客。
第一銀行
第一銀行表示,辦理「豪宅貸款」,也就是台北縣 市總價新臺幣1億元以上,或其他地區新臺幣5000萬元 以上且建物坪數100坪以上,惟自用住宅者得排除,此 貸款成數將以個案審查,利率較一般房貸利率再加0.5% (含)以上,且無寬限期。
而投資客部份,一銀指出,名下有第二棟(含)以上 購屋貸款之案件(換屋、自住或供親屬使用者排除),貸 款成數最高 7成,按一般房貸利率加0.5%(含)以上,亦 無寬限期。
臺灣企銀
臺灣企銀表示,鑑於都會區房地產價格高漲,基於 整體授信風險考量,對於「投資客」與「高價位房屋」 貸款已訂定適當之控管措施。所稱「投資客」,指個人 辦理第2棟(含)以上房貸者。而所稱「高價位房屋」, 指個人購置住宅不動產,其座落於台北市(縣)地區,經 鑑估金額逾新臺幣 1億元,或座落於其他地區,經鑑估 金額逾新臺幣5000萬元者。
對「投資客」貸款條件,臺灣企銀表示,第2棟房 貸其貸款成數依現行貸款規定調降1成且最高不得逾 7 成,無寬限期,第3棟(含)以上房貸其貸款成數依現行 貸款規定調降2成且最高不得逾 6成,無寬限期,利率 依一般房貸利率至少再加 1碼計息。
「高價位房屋」貸款條件,其貸款成數依現行貸款 規定調降2成且最高不得逾 6成,無寬限期,利率依一 般房貸利率至少再加2碼計息。臺灣企銀希望藉由相關 調整措施,強化內部授信風險管控,以降低授信資產潛 藏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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