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實力養成   發佈於 2022-07-17 12:45

海外資金匯回3559億 投資僅4成

【時報-台北電】為鼓勵海外資金回台投資,政府推出2年的減稅優惠,去年結束後統計共有3559億元要回來,而資金匯回一年內如拿去做實質投資,稅率還可減半到4%至5%。目前離表定投資申請結束僅剩1個月,根據經濟部最新統計,實質投資金額為1437億,僅及匯回總金額的4成,離「勾」出7成投資目標有不小距離。 財政部2019年推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為期2年,給予回流資金8%、10%稅率優惠,假如這筆錢用於實質投資,稅率還可再減半剩下4%及5%,比原先20%節稅許多。截至去年8月中截止,財政部共收件1611件,金額達到3559億元。 根據專法,海外資金匯到專戶後,允許其中5%資金可自由運用,25%能拿去投資金融,其餘70%如用於實質投資可提前動用並享減稅。不想者,前5年僅能動用3成,且不能去買房,這也是為何匯回者雖可百分百拿去實質投資,但當初僅期待7成投資理由。 對於海外資金做實質投資期限將屆,經濟部工業局官員表示,雖然表定是8月15日,但會以資金匯到帳戶日起算一年,由於許多資金是分批匯入,因此會「從寬認定」,實際收件結束日可能往後延1到2個月。 可是去年8月資金申請截止時,實質投資金額已近千億,過了近一年,約多400多億,可預期後續件數與金額增加不會太多。統計至7月中為止,境外資金做實質投資金額為1437億元,僅有4成,想要過半幾乎不可能。 對於實質投資僅4成,工業局官員說,廠商與匯回者沒拿去投資,據了解多是投資標的不符關係,畢竟業主會比較投資風險與節稅利益。但如不投資,戶頭的錢必須「坐牢」5年,期間僅能動用3成,其餘7成不可提出。經濟部還是鼓勵資金擁有者拿去投資,促進經濟成長帶動就業。 根據經濟部統計,已申請投資1437億中,98.5%多用在購買建築物、設備技術及其他必要支出,剩下1.5%為透過國內創投或私募股權基金間接投資。 投資金額中,有349億放在電子資訊業,占比25%,約四分之一,是最大受惠行業。其次民生化工業占比24%,與電子業相近。19%為金屬機電業,其餘為運輸倉儲、批發零售業、電信業、太陽能發電業等。(新聞來源:中國時報─王玉樹/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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