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7-16 12:55

鴻海買紫光沒照規定走 經部:一定會開罰

鴻海買紫光沒照規定走 經部:一定會開罰
工商時報 邱琮皓 2022.07.15
經濟部證實,鴻海集團未經事先申請即投資大陸晶片製造商紫光集團,有違反事前申請規定事實,將依兩岸人民條例開罰。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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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集團日前公告將透過工業富聯(FII)投資的興微基金,參與投資中國大陸紫光集團,經濟部15日證實,由於鴻海公告內容已經透露完成交割,投資事實已發生,確實已經違反事前申請的規定,必須要改正動作,若鴻海不能還原交易,就必須要依照兩岸人民條例,開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經濟部官員解釋,鴻海當初對工業富聯(FII)投資的附帶條款中,有規定未來有相關的投資行為時,就必須要進行事先申請,「由於投資行為在前、補件申請在後」,確實已經違反附帶條款,將以照兩岸人民條例開罰。
外傳罰金上看2500萬元,官員強調,2500萬元是法規的裁罰最高上限,由於罰鍰金額計算方式複雜,實際會開罰多少金額,還要等鴻海送進申請案之後才能確定實際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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