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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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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07 06:27
汽車產地證明 增列零件採購門檻
2010-03-07 工商時報 【記者沈美幸/台北報導】
經濟部確定不將汽車零組件列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穫項目,但基於確保國內零件業生計,決定增列國內汽車廠得向台灣採購至少35%零件,才核發原產地證明,此舉讓幾乎供貨給國內所有汽車廠的東陽(1319)及大億(1521)兩家零件廠,成為最大受益者。
儘管不少零組件廠相繼登陸設廠,但依據我汽車業所提建議,大陸產製汽車銷往台灣,第1年最多1萬輛,汽車零組件業很難因大陸車登台而受益。
士電(1503)、正道(1506)、瑞利(1512)、江申工業(1525)、正新輪胎(2105)及源恆(4502)等多家零件廠,雖未全面供貨給國內各汽車廠,卻也可隨部分車型銷往大陸而間接受益。
儘管國內汽車製造廠及大部分零組件大廠幾乎一面倒贊同,汽車零組件應該與汽車同時列入兩岸簽署ECFA的早期收穫項目,但經濟部考量部份零件小廠擔心大陸產製汽車零件銷往台灣,現行進口零件平均名目關稅8.7%降至0%,嚴重衝擊其生計而表達堅決反對立場。
經濟部官員透露,我方的談判立場及原則就是,兩岸簽署ECFA應對產業是有利無害,只要國內有一家廠商反對,政府原則上就不會同意列入早期收穫項目,即使大陸在近期召開的ECFA事務性協商中,正式提出將汽車零組件列入早期收穫清單,我方也會拒絕。
部份國際大廠評估兩岸簽署ECFA之後,台灣若可爭取到10萬輛以上配額,一旦配額內關稅逐步調降為零關稅,打算來台找代工廠,再利用台灣配額而將車子銷往大陸,國內汽車業者泰半認為,此舉不但無法解決當前汽車廠產能利用率偏低的問題,反而會因國際大廠從東南亞或大陸進口零組件到台灣組裝、回銷大陸而受害。
國內各汽車廠與經濟部協商,會增列車廠得向台灣採購至少35%汽車零件,政府才核發輸往大陸的原產地證明。此舉讓已經登陸設廠,專門搶攻大陸市場或外銷為導向的零件業,無法從中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