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事故 司機員稱「有受訓沒考試」:怎說我會開車?
林偉信 - 1 小時前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站翻覆,造成18死、116人輕重傷,一審將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尤說自己雖有參加受訓但「沒有經過考試」,怎麼會說他會開普悠瑪?聲請調查台鐵的受訓狀況。

©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台鐵普悠瑪列車翻覆案,司機尤振仲(本報資料照片)
尤振仲上次到庭時否認犯罪,他說有ATP系統減速,沒有超速駕駛釀禍,高院15日續行準備程序,他又說要聲請調查普悠瑪採購缺失,及調查2018年1至3月台鐵的受訓狀況,他稱自己受的是不完整的訓練。
檢察官和訴訟參加人、普悠瑪事故協會人員都聲請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法官當庭播放事發影片,並記下列車行駛、傾斜和翻覆時間點。庭末法官諭知,8月18及25日續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