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2-06-14 11:10

雄安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可緩繳、不罰息

【時報-台北電】據上證報報導,雄安新區住房管理中心提出,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後,可向雄安新區住房管理中心申請緩繳。緩繳期限為2022年5月至12月。緩繳期間,不對緩繳單位作欠繳處理,不影響單位征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緩繳期限屆滿後,單位應當恢復繳存,自緩繳月份起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2022年5月至12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即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不作逾期處理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應當歸還全部應還未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並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正常履行還款義務。(編輯:張嘉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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