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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22 01:09
經長出面釋疑 油價公式瑕疪惹爭議
2010/02/21 18:28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10年2月21日電)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表示,中油空污費與石油基金惹出爭議,顯示浮動油價公式確實有瑕疵,雖然最後兩者價格差異不大,但當初若以實繳稅額代替名目稅額計算,就不會出現爭議。
施顏祥進一步解釋,浮動油價公式人家不容易聽得懂,名目跟實質是不一樣,用名目稅額會壓低油價,然後完全照機制浮動,加回來價格都一樣,為何不乾脆用實質算油價,問題就不存在。
根據台灣中油公司試算結果,中油從頭到尾都沒有超收油價,不過中油總經理朱少華以雙紅利的觀點以及庶民經濟考量,中油還是在年前決定汽柴油分別調降0.5元;如果未來原油跌價空間大,中油打算視情況慢慢回收,不然虧損的洞太大。
春節前夕媒體爆出台灣中油公司超收空污費與石油基金爭議,經濟部與中油公司在春節假期每天加班,詳細比對資料與浮動油價公式,今天中午趕在春節連續假期結束前,邀請媒體舉行記者會,正式對外公開說明。
施顏祥與中油總經理朱少華等人以「中油公司油價超收? 不是事實! 」在施顏祥領軍下舉行「還原真相記者會」,施顏祥甚至坦言,「以個人觀點,浮動油價機制設計確實有瑕疵,造成民眾誤解」。
施顏祥解釋,雖然中油精算徵收名目稅額與實際稅額,差額僅有0.2元,但是對於大眾容易產生誤會,誤以為中油刻意超收,所以若實施浮動油價之初,就是徵收實際稅額,如今就不會有爭議出現。
中油主管也坦言,如果以實際稅額作為計算,稅額會一直變動,增加計算的複雜性,為了一時方便,當初在設計浮動油價公式時,才會以名目稅額取代實際繳納稅額計算,不過即使如此,兩者計算出來的價格沒有太大差異。
為了矯正浮動油價機制採取名目稅額可能衍生的爭議,朱少華說,中油在計算浮動油價時,改採取實際稅額作調整,名目稅額與實際稅額所計算出的零售價格差額為0.2元,不過由此估算,中油汽柴油部門1年要多虧損24 億元至25億元。
根據中油的浮動油價公式,汽柴油零售價=(稅前批售價+稅費)X1.05( 營業稅5%),而計算本期的零售價所扣減的稅費,是以其中的稅費包括空污費採第3級、石油基金採成品油費率計算,費率較高,所得的稅前價格較低,在油價上漲過程中,漲幅較低,對消費者較有利。
施顏祥說,由於汽柴油的稅前批售價本來就低,調整稅費後也跟著降低,未來零售價格將拉更低,換言之,中油汽柴油販售還是會持續虧損,僅能從業外收入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