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菜鳥超小隻 發達集團副處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21 14:06
大陸買樓養老 先搞懂法令
2010-02-21 【中廣/記者:程平】
許多退休後的台灣人,都想拿著退休金到大陸養老,不過由於兩岸在不動產買賣的相關法規上有很大差異,因此打算去大陸買樓的民眾,一定要特別搞先清楚對岸的法令規定,就好比依照大陸的法規來說,購買中古屋的新屋主,就算已經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權,但原本戶籍沒遷出的人,就還是享有房屋的使用權。(程平報導)
很多台灣民眾都把大陸當成是退休後移民養老的主要選擇,不過大陸的不動產買賣規定如果沒弄清楚,就怕買樓養老的美夢,最後會變成一場惡夢。除了大陸規定土地國有外,大陸華燕集團總裁高級助理范偉國就要提醒台灣民眾,依照大陸法令規定,房東如果要賣房子,只要原來的房客有意購買,房東就不能把房子賣給別人。(t)
另一方面,在買中古時,也要注意「戶籍在就享有房屋使用權」的規定,在簽訂合約時,一定要注意所買得房屋已經是空戶,避免日後產生糾紛。(t)
不過范偉國也強調,民眾其實只要依照大陸工商局及房管局制定出來的定型化契約,按照條款仔細簽訂,這樣的風險就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