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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21 14:03
海外企業上市今年點火 可望形成群聚效應
2010-02-21 【中央社】
─證交所虎年大展身手專題之1(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1日電) 台灣存託憑證(TDR)引爆海外企業回流潮後,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年將海外企業回台上市列為重點業務,最快今年首季可見到成效。
證交所董事長薛琦更透露,今年元月有 1家日資企業曾來台拜會,對台灣資本市場深具興趣;未來除了到海外開疆闢土的台商回流外,更有機會看到原汁原味的「純外資」來台灣掛牌。
目前包括美國 IML及奇景光電已向證交所申請第一上市,申報券商輔導第一上市的海外企業更達44家,今年可望進入密集掛牌期,薛琦認為,今年海外企業初次發行(IPO)的家數可能比本土IPO家數還多。
薛琦表示,證交所除了積極爭取海外企業回台上市,也密集接觸「與台灣關係密切」的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例如日本企業就是非常有興趣的目標,日前日本某企業就備齊所有公司文件來台拜會證交所,他認為今年看到日資企業掛牌的機會相當濃厚。
除了衝刺掛牌家數外,證交所也加強交易風險控管,在第一上市買賣辦法中,新增除專業投資機構外,投資人初次買賣第一上市外國股票,應簽署風險預告書,證券商才能接受委託買賣。
證交所表示,台商、海外企業來台第一上市,因上市標準、資訊揭露內容等,與國內企業上市規範仍有差異;為充分提醒投資人注意買賣外國股票風險,增加除了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投資人初次買賣須簽署風險預告書,以提高交易風險意識。
專業機構投資人包括國內外銀行、保險、票券公司、證券商、基金管理、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證券投信、投顧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貨服務業等。
證交所表示,目前雖尚未有海外台商企業上市,但趨勢來看,群聚效應會在台股逐漸發酵;因此,證交所未雨綢繆,先加強相關的管理面,以期海外台商企業未來上市後,有較好的交易、發行面品質。
證交所除了新增上述投資人交易風險意識法規外,為確保第一上市的財報簽證品質,日前也增訂第一上市公告會計財報資訊時,應同時將簽證會計師的差核差異意見,輸入公開資訊觀站,維護台灣投資人權益。99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