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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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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06 06:08
新聞分析-逆民者亡 勿因小失大
2010-02-06 工商時報 【呂雪彗】
產創條例爭議引起府院高度關切,但引發最大爭議的第30條,使得我國的營所稅率出現一國兩制,本非政院立場,重視庶民感受的吳揆,應審慎拿捏。
產創條例29條與30條,針對營運總部租稅獎勵訂定20%及15%差別稅率,引發社會各界爭議。原本劉內閣時代,副院長邱正雄認為,在租稅公平原則下,不宜針對少數財團企業訂定差別稅率,以免引發圖利少數財團訿議,可惜這項堅持,在少數立委強力遊說下,吳內閣做了讓步。
跨國企業來台設營運總部享有15%營所稅率,雖訂有需符合「特殊貢獻」的條件,行政部門也計畫配套拉高門檻,但「特殊貢獻」如何定義,仍是見仁見智。
況且行政部門也沒有把握,就算有此條文,就能讓IBM、英特爾等跨國企業邀請來台設立營運總部?在國內,僅有4家大財團受惠,恐怕反而引起「圖利少數大財團」、「馬政府向財團靠攏」的罵名。
重視庶民感受的吳揆,可以為了汽燃費繳費不便民,而將12職等文官調職。產創條例草案的最後版本為何,更需要吳揆慎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