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06 06:07

營運總部租稅優惠 恐生變

2010-02-06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將列立院新會期開議朝野協商第一優先議題,吳揆今天將向總統馬英九提出簡報。關於最具爭議的產創第30條,國際級跨國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可享營所稅15%的優惠,府院將重新評估利弊得失,注重社會觀感,審慎拍板。
吳揆週四已先請經濟部對產創條例爭議項目條文提出利弊得失分析,今天將修正腹案向馬英九簡報,並向黨團幹部報告,以利下會期一開議立即朝野協商。
決策高層指出,產創條例不只獎勵大產業,也不只獎勵高科技,傳統內需產業及中小企業在人才培育創造就業機會,研究發展等都有獎勵。
產創條例最大爭議的第30條,是新增國際級跨國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且對提升國家競爭力具有特殊卓越貢獻,可享營所稅15%超低優惠。這項條文在財經部會設計門檻條件下,僅有鴻海、廣達、華碩及宏碁等4家適用,稅收損失約5億元。
根據利弊得失分析,有利的是可吸引國際級大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但不利的是,可能產生稅損,且造成圖利少數大財團的社會疑慮。這項條文引發輿論及綠營反彈,據悉,向來重視社會觀感吳揆,將重新評估利弊得失,避免因該條文爭議過大影響全案通過,因此過關變數不小。
全國人才培育會議曾建議產學合作及學生赴企業實習,可納入租稅獎勵,但經濟部評估租稅工具爭議過大,建議採補助方式獎勵企業對學校人培的投入;且新增中小企業增加僱用人力促進就業也可享補助方式獎勵。
此外,另一爭議焦點為,若工業專用港新建公用碼頭,可比照商港法使用,工業專用港放寬為工商綜合港使用,擴及工業區以外產業利用。
官員指出,目前國內港口過多,各大港口搶貨很凶,一旦麥寮港開放區外廠商利用,首當其衝是台中港與高雄港,二地立委紛表反對,取消的可能性不小。
另產創條例有關民間產業開發園區徵收民地條款,綠營認為政府強占民地不妥,惟朝野協商,行政部門已讓步,一旦土地所有權人死亡超過2年未有人辦理繼承,地方政府可代民間產業主動徵收土地,原工業局訂定是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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