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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0-02-05 08:13

健保住院部分負擔上限調降 推估約2.2萬人受惠

更新日期:2010/02/05 02:15
中央健保局宣布,自今年元旦起,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調降為新台幣2.9萬元,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則調降為4.8萬元,民眾多付的98年全年住院部分負擔,健保局將從今年3月起發函退費通知給民眾,預計符合退費標準者約有2萬2千多人。
健保局表示,依據衛生署公告,從99年1月1日起,將98年度病患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3萬元及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5萬元者,調降為同一疾病每次住院部分負擔上限2.9萬元及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4.8萬元。
住院部分負擔上限之適用範圍為,保險對象以同一疾病於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下或於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下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為限,並不包括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如:指定醫師費、伙食費、病房差額費、交通費、掛號費等。
對於符合退費資格的病患,健保局將從今年3月起寄發通知,預計符合退費標準民眾約有2萬2千人,如果認為自己所付的金額超過上限,卻沒有收到通知,也可以自行收集單據,主動向健保局各分局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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