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打炒房政策來了 五重拳穩房市
工商時報 蘇秀慧 2022.04.09
行政院祭出五重拳全力穩定房市。圖/本報資料照片
FacebookLineTelegramTwitterWeChatPrintFriendly個股速查行政院會7日拍板「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祭出五重拳:阻斷轉售牟利炒作管道、嚴懲哄抬炒作、限制私法人住宅炒作、防杜虛報價格、精準打擊違規,希望透過精準調控,全力穩定房市。行政院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力拚5月底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儘快上路。
這五重拳招招「重磅」,
第一拳揮向阻斷轉售牟利炒作管道,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以遏阻換約轉售牟利、哄抬房價。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契約,買受人原則上不准讓與或轉售,但兩種例外情形下,得讓與或轉售, 一是買受人的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二是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至於轉售的戶(棟)數,每位買受人全台每二年以1戶(棟)為限。
至於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指買受人在簽約後發生重大變故,如財產遭強制執行,或配偶、近親因重大傷病須長期療養,或非自願失業,致無力繳款履約,可不受換約轉售限制。
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
第二拳,嚴懲炒作哄抬。重罰潛銷、飢餓行銷、散布不實銷售價格與銷售量、網路群組銷售揪團炒房,加價換約轉售等哄抬牟利,墊高房價炒作行為,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元至5000萬元,並得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次處罰。
第三拳,杜絕私法人囤積住宅、投資牟利,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改採許可制。私法人購買住宅應檢具使用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許可用途限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項目,內政部正研議訂定許可辦法,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但因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移轉或讓與者,不在此限。所謂其他法律規定,如依銀行法、企業併購法、財團法人法等相關規定,因處分、購併或合併,所涉不動產須於5年內移轉者,不在此限。
第四拳,防杜虛假交易,哄抬房價,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至15萬元,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經二次限改而未改正者,按次處30萬至100萬。
第五拳,因應不動產交易數量龐大,及揪團炒作稽查不易,建立檢舉獎金制度。讓民眾可檢具證據,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並能自實收罰鍰中獲得一定比例的獎金。
行政院五重拳穩房市
| 項目 | 內容 | 目的 |
| 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換約轉售 | ●排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每位買受人轉售的戶(棟)數,全台每二年以1戶(棟)為限
●違者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 阻斷轉售牟利炒作管道 |
| 重罰炒作行為 | 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不當炒作,罰100萬至5000萬,限期未改正,可連續處罰 | 嚴懲哄抬
炒作行為 |
| 管制私法人購屋 | ●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
●5年內不准轉售,排除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或其他法律規定而移轉或讓與者
●許可用途限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 | 限制私法人
住宅炒作 |
預售屋
解約申報登錄 | ●預售屋解約應在30日內申報登錄
●違者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未改正者,按次處罰;經二次限改未改正,按次處30萬至100萬 | 防杜虛報
價格 |
| 防杜虛報價格 | 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 | 精準打擊違規 |
資料來源:行政院 製表:蘇秀慧
平均地權條例打炒房預售屋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