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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台北電】前總統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多,昨在台灣高等法院召開更二審辯論庭前夕舉行國際記者會,首度公布在他執政期間21項機密外交與資助犒賞餽贈支出,強調1億3300萬餘元的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21項支出包括資助或餽贈大陸民運人士王丹,以及施明德、呂秀蓮、民進黨智庫、本土社團及犒賞心腹離職等;他並透露,當時民運人士只有王丹來總統府見他,主動提出需求,「我才問說,要多少(錢)?」 對於陳水扁記者會陳述的內容,高院合議庭認為涉及審判核心事項,基於審判獨立不予評論與回應。另扁嫂吳淑珍上周未到庭,今又請假不到庭。 陳水扁昨強調,所謂詐領國務機要費的「故事」,沒有人會「呷飽在換餓(台語)」、「日時在建廟、眠時再偷香油錢」,把合法的錢拿去做機密外交,結果再來貪汙國務機要費,「有這麼愣頭(台語傻子)的人嗎?」 對於21項金流,他強調,「這些資料,很多黨內同志、包括對阿扁有意見的人更不知道」;國務機要費就是總統的特別費,現在包括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特別費全部除罪,唯獨總統沒有。 陳水扁指出,蔡英文總統2009年與時任AIT處長司徒文會面提到「特別費的爭議是制度的問題,不是貪瀆的問題,應該尋求修法解決,國務機要費也是同一性質」;行政院長蘇貞昌當年也說,「這是歷史共業」。 他說,國務機要費「生吃都不夠還可以曬乾?」21項支出共1億3300萬2010元,這些因公支出,比公訴意旨所指他侵占及詐領國務機要費1億453萬6390元還多,都是鐵的事實。很多所做過的事、走過的路,他準備帶到墳墓,但事與願違。 他逐一說明21項支出,包括3549萬餘元是支付美國卡西迪執行機密外交費用案、資助「326反反分裂國家法民主和平護台灣大遊行」2000萬元;提供外貿協會董事詹啟榮1000萬元協助政府赴日本會見當時首相小泉純一郎等政要,讓台灣參加世貿農業部長會議。另兩次資助王丹各330萬元、資助呂秀蓮「台灣禮敬」活動250萬元。 提到饋贈施明德及資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陳水扁說,「他女兒要手術,我知道施明德沒錢,包了一個大紅包100萬元」。另資助21世紀憲改聯盟200萬元、陳定南臥病慰問金20萬元、犒賞幕僚林錦昌和馬永成離職各250萬元、饋贈幕僚劉導及陳坤泰結婚禮金各10萬元。 台中監獄副典獄長吳照明說,陳水扁保外就醫後常到處趴趴走,不斷在網路發言,中監立下「不能上台、不演講、不接受媒體採訪、不可以談論政治」等四不原則,但扁一再踩紅線。陳水扁的言行將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及「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管理辦法」辦理,中監在活動前即掌握動向,昨天記者會已派員到場督飭及蒐集資料,若認定違反規定,將依情節訪視督飭改善。(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曾薏蘋、林偉信、陳淑芬/連線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