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02 06:52

產創條例 新增鼓勵就業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0.02.02 02:29 am
產業創新條例本月底將再度叩關立法院,經濟部最新版的產創條例將微調,新增鼓勵就業條款;至於外界爭論最多的「營運總部」條款,經濟部表示,會做明確規範,以爭取「大咖」跨國企業來台設立總部。
立法院第五會期昨天展開報到作業,新一會期將在23日開議。經濟部力推的產創條例,目前名列新一會期第一優先推動法案,為確保產創條例本會期能夠順利達陣,經濟部近期已針對舊版略做微調,同時也將加強對外宣導。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1)日表示,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產業創新條例草案也會略做修正,包括,加入以往較少著墨的促進就業條款。此外,外界討論較多的產創第30條,吸引跨國企業來台設立總部,也會做更明確規範。
施顏祥昨天表示,考量租稅公平,需對跨國企業在台設立總部,設有更明確的定義和規範,除考量這些企業的資本額、持股比率外,還要考核這些企業在台灣啟動的投資。
【2010/02/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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