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18 07:24

遠百中控遭清盤 將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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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百中控遭清盤 將提上訴
2010-01-18 中國時報 【曹秀雲/台北報導】
遠東百貨集團中國控股公司(以下簡稱中控)發生重大事件!日前英屬維京群島法院(British Virgin Islands)判決香港太平洋控股公司(以下簡稱太控)向英屬維京群島法院申請清盤遠百中控公司一案獲准,英屬維京群島法院已於一月十一日下令指派對法令清盤人(liquidator)對遠百中控進行清盤程序。因此遠東百貨在十六日(周六)正式發布重大訊息。這也是台灣商業史中罕見的國際清算案例。
遠百中控的清盤事件,緣由於○九年太平洋建設公司的子公司太平洋控股公司,向香港國際商會(ICC)提出中控應給付積欠太控借款的仲裁案,要求遠百中控清償本息,此案經香港國際商會仲裁法院仲裁於○九年的八月二十四日仲裁結果,判定遠百中控應給付太控公司借款之本金及利息共美金五六八六萬元(合計新台幣約十八億元)。但遠百中控不服判決,未給付欠該筆款項,導致後來太控向英屬維京群島法院申請對遠百中控清盤,以確保債權。
遠百表示,針對英屬維京群島法院指派清盤人的命令,中控有權依英屬維京群島法律對其上訴,且在上訴結果確定後二十一日前,清盤人不得召開債權人會議,同時在上訴結果確定前,清盤人不得處分公司資產,清盤人也不得支付債權人債權金額。
對即將進行的清盤程序,遠百表示,中控因應措施除擬對英屬維京群島法院指派清盤人的命令提起上訴,並研議在不影響中控權益條件下,與清盤人達成和解,終止中控公司清盤程序。
遠百表示,中控對太控的應付款項,已經提列於中控財報,且反映於遠百的合併財務報表中,因此先前的國際仲裁結果,遠百認為為對中控及遠百的損益結果與公司淨值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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