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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1-29 00:42

房市熱 2021年售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標準調升

房市熱 2021年售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標準調升
中央社2022/01/28 21:34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022年1月28日電)財政部 今天公布2021年「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 準」,供非屬房地合一新制的舊制房屋交易案件適 用,反映房市熱絡,全台368個行政區多達70區標準 調升1%至3%,以台中地區調幅最為明顯。

個人出售房屋,依照取得時間點不同,課稅方式分 為舊制及「房地合一新制」。按規定,舊制案件,若 可明確知道實際交易價格及原始取得成本,要以「賣 價減成本」計算獲利課稅。

無法證明或查清賣價或取得成本,就得靠財政部每 年公布的「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來設算 課稅,例如以「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獲 利。財政部今天發布2021年財交所得標準,適用範圍 需於今年5月申報的去年交易案件。

對比2020年標準,2021年統計全台368行政區中, 有70區適用標準調高,調幅介於1%至3%之間,升勢 明顯。

財政部說明,去年部分地區新建案交易熱絡,帶動 當地整體房市價量上揚,加上有些地區所得額標準多 年未調,與實際交易情形有相當落差,因此,合計調 增70個行政區所得額標準,以反映地區差異及市場行 情。

全台共有6個行政區所得標準調幅高達3%,其中台 中就包辦5個,包含東區、南區、西區、中區及梧棲 區,此外還有新北市三重區。

新北市板橋區、新莊區、林口區、樹林區,台中西 屯、南屯、北屯、潭子區 、后里區、霧峰區及大肚 區,所得標準調幅也達2%,也是漲勢較明顯地區。

台北市各行政區,2021年「高級住宅」所得標準是 以房屋評定現值的48%設算,其餘住宅以房屋評定現 值的43%設算,也均調高1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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