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17 07:54

陸銀來台參股 口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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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銀來台參股 口袋深
2010-01-17 工商時報 【記者黃怡錦/台北報導】
大陸金融改革自1995年制定第1部商業銀行法以來,當時大陸商業銀行最重要的是降低不良債權比率(NPL),然而,時至今日,中國具規模商業銀行在展開海外併購時,口袋深,議價力強,未來兩岸金融開放後,兩岸金融人才將呈現最大幅度交流。
1995年,時任人民銀行行長的朱鎔基要求4大陸銀行長必須達到NPL每年降低3%的目標,若做不到,1年檢討、2年開黃牌、3年就撤職;結果是,1999年大型陸銀的NPL比率飆升至38%,不降反升,追究其背後原因,原來是陸銀根本對於NPL一知半解,若依據國際標準5級分類來估算,大型陸銀當年的NPL比率高達60%。
然而,比較1999年與2009年,去年中國商業銀行近日公布的NPL比率已降到2%以下,備抵呆帳覆蓋率也達到150%以上。對此,中信金控副董事長羅聯福說,中國大陸花10年時間把金融業扭轉至現在局面,令人印象深刻。
過去幾年,大型陸銀進行海外併購,而隨著今年兩岸金融開放元年伊始,目前全球市值最大的中國工商銀行以及4大陸銀之一的中國建設銀行,皆有意要來台灣參股銀行。
羅聯福認為,像是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大型陸銀要來台灣申設分行,對於台灣金融業是有好處的,因為透過這樣的壓力,相信對於兩岸的銀行同業之間、金管會與銀監會之間,以及兩地政府之間的競爭,將會出現良性比較,也會創造出更多經營創意與商機。
對於台資銀行而言,目前主要會以申請升格為分行或子行為主,根據中國銀監會現行規定,獲評為一、二、三級銀行才能設分行,第一級為表現最好的銀行,設點適用「3+N」,亦即,可擁有選擇在3個城市申設分行的資格,而N則代表中、西部可隨意設立分行,第二、三級銀行則適用「2+N」與「1+N」資格。
按此規定,台資銀行未來幾年後,在大陸的網點便能竄出一定的規模。此外,網點相對不足之處,也可藉由網路銀行、手機銀行來加強。其實,以外資銀行目前在中國的信用業務市占率仍不到2位數來看,台資銀行還是可以思考利基優勢策略,到中國與其他外資銀行,甚至是陸銀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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