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16 20:51

勞委會;私立特教及社教納勞基法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2010.01.16 07:27 pm
勞委會曾在民國87年間將私立特殊教育事業與社會教育事業及職業訓練事業之教師職員,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如今時空背景考變,經檢討與評估,勞委會認為,私立特殊教育事業與社會教育事業及職業訓練事業之教師職員已無不適用之理由,因此自99年3月1日起,將其納入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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