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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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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15 21:19
QDII週一可來台!5億美元為限 不動產、航空、電信不能碰!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證期局局長李啟賢15日晚間於新聞局公布QDII來台 投資台股限額規範。(兩岸網記者劉曉霞攝)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將在明(16日) 生效,外界期待大陸合格境內投資機構(QDII)來台投資 台股,今日晚間7:30終於公佈相關限額規範,以不得超 過 5億美元為上限,且有產業限制,包括:不動產、航 空、電信等都禁止投資。
金管會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73條第3項及「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 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發布大陸地區 投資人投資臺灣地區證券限額。
金管會表示,全體經大陸地區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 QDII匯入投資臺灣地區證券之資金,初期以不超過5億 美元。
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 ors)的中文名稱是「中國合格境內投資者」,簡單說, 就是大陸當地核可投資海外的基金。QDII的募集來源可 分為投資人、銀行、保險,主管機關分別是大陸的證監 會、銀監會、保監會。
大陸在2007年開放QDII成立,曾是爆紅商品,目前 大陸合格QDII約有37家,但大約只有10家QDII實際發行 基金, 1支證券合其中大陸證監會核准的QDII資金有33 5億美元,但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僅115億美元,約合新台 幣3700億元;但為避免熱錢過度湧進台股,上限不得超 過5億美元。
目前已有 2家基金分別為:華夏基金、上投摩根基 金已申請,只要獲交易所核發的限額,週一即可投入台 股。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合格機構投資者之保管銀行須 事前向證交所申請匯入額度,每家合格機構投資者申請 限額為8000萬美元,由證交所核發匯入額度核准函,並 由保管銀行控管匯入額度。
不僅總額管制,產業部份也做了管控,包括:不動 產、航空及一、二類電信等產業,也建議列禁止讓QDII 投資,而公用天然氣、海運業、金融業等均有上限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