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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1-21 13:03

虛擬通貨再鬆綁 櫃買中心放寬STO發行間隔為六個月

2022/01/21 12:36:27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即時報導

金管會實施二年的證券型虛擬通貨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制度無業者申請。金管會昨(20)宣布對STO制度再給予三大鬆綁,櫃買中心順勢依金管會授權,修正虛擬通貨業務管理辦法,放寬STO再次受理或自行發行的間隔期間為六個月,且累計募集金額上限拉高至2億元。

櫃買中心今天一早發布,主管機關前已核定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為證券交易法所稱之有價證券,開放發行虛擬通貨募資金額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案件,豁免其應依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1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之義務。為提升平台業者業務量能及兼顧業務風險,櫃買中心依金管會授權,修正虛擬通貨業務管理辦法,將證券商首次受理發行人或自行發行虛擬通貨後,得再次受理或自行發行的間隔期間,酌予縮短為該次已發行的虛擬通貨自開始交易日起屆滿六個月,且該期間無重大違反虛擬通貨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情事者,得再次受理或自行發行;另外,證券商於其交易平台累計募資之金額上限亦予提高至2億元。

金管會2020年1月20日正式推出STO制度,募資在3000萬以下案件豁免證交法申報生效規定,依櫃買中心訂定STO管理辦法辦理,募資超過3000萬元案件則要進入金融監理沙盒實驗。法規上路滿二年,卻無業者遞件申請,金管會蒐集業者意見後,再宣布三項鬆綁措施。

第一,券商在無重大違反STO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情事下,單一平台受理首檔STO交易後再接受第二檔以上STO的間隔期間,從一年放寬為半年;第二,將單一平台募資上限由原本1億元提高至2億元;第三,開放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可投資募資金額3000萬元以下的STO。

業者先前對STO制度提出許多建言,例如募資金額3000萬元以下的STO案件只限專業投資人投資,業者希望可以開放一般投資人投資;另不必進入監理沙盒的STO募資門檻目前為3000萬元,業者希望可以調高上限;募資金額3000萬元以下的STO案件,平台交易只能採用議價模式,業者提議開放競價模式。

經過金管會評估,考量STO為新興籌資型態,風險及專業性較高,且國外多限制專業投資人投資,因此並未點頭開放一般投資人;此外,金管會研判無法在資本市場依傳統模式募資的中小型企業,較可能透過STO籌資,現行3000萬元募資額度應屬充足,因此並未修改募資金額規定;另依證交法規定,若平台要採用競價,必須為證券交易所,因此無法開放競價模式。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強調,金管會對STO的鬆綁措施必須在證交法框架下進行,並兼顧市場風險控管和業者經營彈性,因此無法全數參採業者建議,金管會將持續兼顧金融穩定和金融創新,循序漸進在發展過程中尋求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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