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13 22:18

NCC火大!強調電信業者如不依法調降資費 最重可廢止執照

【鉅亨網記者馬瑞璿 台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這次真的火大了!對於 電信業者放話寧願讓NCC罰款,也不願意在 4/1 調降費 率,NCC發言人陳正倉嚴正指出,業者如不依法調降資 費,除了罰鍰之外,NCC最重可廢止電信業者特許執照 。
國內四大電信業者包含中華電 (2412) 、台灣大( 3045、遠傳 (4904) 以及威寶電信等,因為不滿N CC提出的電信資費方案,已於上週達成共識,決定在今 年 3/21 前,各自發佈自行擬定的費率調降方案。台灣 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發言人劉莉秋也表示,要調降資費之 前,NCC事前並未與業者進行溝通。
對於電信業者的反彈,陳正倉今日嚴正駁斥,表示 在作成本次政策之前,NCC在去年 11/5-12/8 間,多次 透過座談會、公聽會方式聽取業者意見,並於 11/13 日請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電信公司三大電信公司總 經理到會交換意見,而業者也都主動表示將提出優惠方 案。
陳正倉表示,雖然業者已於去年 12 月上旬提出優 惠方案送交NCC委員會,不過,未能嘉惠所有資費方案 用戶,並大多以抵用方式計算,未符合輿論與民意期待 ,因此,NCC 1/6 才作出固網通信調整係數為 4.816% 、行動電話通信調整係數為 5% 的決議。
NCC今天也出具了電信三雄近 3 年來的獲利,陳正 倉表示,2006-2008 這 3 年間,中華電、台灣大、遠 傳等三大電信主導者每年的合計淨利分別為 2006 年的 742 億元、2007 年的 664 億元、2008 年的 705 億 元,以降幅 5% 來計算,業者未來利潤將會減少約 35 億元,若以每年 700 億元的淨利來看,回饋 35 億元 給消費者並不為過。
陳正倉今天也強調,電信業者不要隨意放話要罰就 罰,根據電信法第 62 之 1 條規定,電信業者如果未 遵守NCC決議,依法可處 30 萬元以上到 500 萬元以下 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如果到期仍未改善,NCC可以 連續處罰,最重可以廢止特許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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