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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03 23:04
廣州未來重大民生事項 由人大決定
廣州未來重大民生事項 由人大決定
【聯合報╱記者鄭惠元/即時報導】 2010.01.03 11:00 pm
據「羊城晚報」報導,從現在起,廣州的水、電、瓦斯、公車等價 格;行政機關收費標準;以及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情況等。 廣州市政府都必須向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對於政府越權做出的 行政決定,人大常委會可以依法撤銷。
自一日起,廣州市便施行「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辦法」。未來只要涉及重大民生問題等事項,廣州市政府將不能夠再「先斬後奏」。這將是人大從「橡皮圖章」過渡到「實際具有立法權」的開始。
從現起實施的「辦法」,明確指出未來列入議程中,有重大事項的議案、報告,需要在審議過程中進一步了解民意的,將可舉辦聽證會或者專家論證會。在汲取專家、民眾的意見後,未來的政策方向,將更圓融及完整。
據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律師協會名譽會長陳舒表示,「辦法」的實施將為老百姓參與重大事項的決策,開啟了一扇大門。市人大代表、廣州大學法學院院長鄧成明則認為,把十五條重大事項逐一列舉出,變成可操作性的權力,這是把廣州推進民主政治的重大舉措。
【2010/01/03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