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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03 09:09
產創條例闖關 回溯元旦生效
產創條例闖關 回溯元旦生效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0.01.03 03:53 am
產業創新條例上周遭美國牛肉修法爭議拖累,無緣搶在去年底前三讀通過。
本周二(5日)產創條例將再度闖關,為避免新舊法銜接造成空窗期,立院已有共識,未來通過的產創條例將回溯自今年元旦生效。
鼓勵企業投資台灣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租稅優惠,在去年12月31日落日,原本已在12月21日完成立法院朝野協商的產創條例草案,預計於12月22日三讀通過,繼續提供符合企業相關優惠。
不過,受到美牛爭議影響,產創條例三讀程序也遭到延宕,最快本周應可敲定。
為避免出現法令銜接空窗期,立法院將在本周延長加開的上年度最後一次院會,先解決美國牛肉修法爭議,表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後,並儘速完成「產業創新條例草案」三讀程序。
新版產創條例修正草案為吸引國際級跨國企業在台成立營運總部,將給予15%營所稅優惠;對國外企業取得的管理服務、研究開發所得、權利金所得、投資國外關係企業收益等,甚至全部免稅。
初步規劃可適用的國際級企業營運總部規模約在十家以內,包括宏碁、華碩等企業可望適用。
對於現有400家營運總部,則採行政院原版本適用營所稅稅率20%,及人才、研發、營運總部和國際物流配銷中心四項功能性租稅獎勵。
另外,產創條例也規定未來國家發展基金的用途,包括可投資於產業創新、高科技發展、能資源再生、綠能產業等。
【2010/01/0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