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股東會年報 314家須14天前揭露
工商時報魏喬怡、彭禎伶 2021.11.23
為使公司治理透明度接軌國際標準,金管會完成修法。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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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公司治理透明度接軌國際標準,金管會完成修法。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指出,此次修法規定,實收資本額逾百億規模、或外資持股逾30%的314家上市櫃公司(上市236家、上櫃78家),2022年起申報股東會年報期限自7天前提前至14天前,法規已預告結束正式上路。
金管會為配合推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參酌「2020年亞洲公司治理報告(CG Watch 2020)」建議事項,以及接軌國際規範,強化公司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資通安全風險管理等資訊揭露透明度,於參酌外界意見後,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相關修正條文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布施行。
郭佳君指出,此次有三大修正要點,包括:提升公司推動永續發展資訊揭露的品質、強化資通安全管理的資訊揭露、提升上市上櫃公司股東會年報資訊揭露時效。
在「提升公司推動永續發展資訊揭露的品質」部分,郭佳君指出,已明定強化環境及社會之資訊揭露、強化公司治理的揭露,像是明定公司應具體敘明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達成情形,以及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並修正附表,刪除採打勾方式表達是否符合獨立性,要求公司應敘明董事會獨立董事比重及附理由說明董事會是否具獨立性;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
在「強化資通安全管理之資訊揭露」部分,明定公司應敘明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的資源等資訊,並應揭露資通安全風險對公司財務業務的影響及因應措施,以及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的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