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1-11-15 09:22

陸緊盯數據商 再推審查新規

陸緊盯數據商 再推審查新規
工商時報 蘇崇愷 2021.11.15
互聯網示意圖。圖/中新社

FacebookLineTelegramTwitterWeChatEmailPrintFriendly

自大陸「個人信息保護法」1日生效以來,大陸官方持續緊盯握有龐大數據的互聯網業者。大陸國家網信辦14日公布「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提出,數據商赴國外或香港上市、可能影響國家安全者,應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網信辦主任莊榮文5日發表文章指出,要加強重點領域數據安全管理,擴大個資保護力度,規範企業採集、使用個資行為。僅時隔9天,網信辦就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內容共有75條,涉及個資安全管理、互聯網平台營運者的義務,以及數據商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相關規定。  
貝殼財經報導,意見稿提出,數據處理者開展的四項活動,應按照大陸政府相關規定,申報網路安全審查:一、匯聚掌握大量關係國安、經濟發展、公共利益的數據資源的互聯網平台營運者實施合併、重組、分立,可能影響國安者。二、處理100萬人以上個資的數據處理者赴國外上市者。
三、數據處理者赴香港上市,可能影響國安者。四、其他可能影響國安的數據處理活動。此外,大型互聯網平台營運者在境外設立總部或營運中心、研發中心,應向網信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  
界面新聞援引上海華萬律師事務所律師郝大海分析,在數據保護方面,大陸目前有「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三個法律各有側重,但有交集。而「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則是上述三個法律的具體化規定,操作性更強,關鍵字則是「管理」,等於明確政府機關的管理職能與方式、方法。
協縱策略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創辦人黃立沖則認為,「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涉及的層面很廣,其影響的不僅是互聯網電商,任何用互聯網處理和擁有個資的商業模式都會受影響。當然也會對跨境互聯網券商在開戶、收集客戶資訊、下單方面產生重大影響,而受影響最大的是做美國證券業務投資的跨境券商,尤其是大陸投資人開戶、下單、數據處理等事項,面臨較大的風險。

互聯網國家安全網路安全審查數據處理商數據安全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