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27 09:22

明星、粉絲、操盤手的新邏輯 偶像產品的製造與消費

2009-12-27 旺報 【本報訊】
明星和粉絲,共同組成了一個龐大的娛樂消費產業,而此種產業在中國逐漸擴大增強中。《三聯生活周刊》本期便談論這個現象:「粉絲」階層已經成為娛樂市場的超級購買者、核心消費群。他們已經成為電影公司和演出商們的底氣,也是回收投資的保證。錢不是問題,關鍵是為誰花錢。在這個意義上,娛樂工業的本質似乎變得更直接,更純粹──不再是「好」與「不好」的價值判斷,而是收入高低的量化比較,抑或「值」還是「不值」的消費者體驗。錢已經成為決定一切的標準,這就是當今娛樂業值得深思的「錢規則」。
「錢規則」正瘋狂地帶動整個娛樂產業鏈條重構:市場細分的程度加劇,演戲、唱歌只是藝人入行的門檻,不再是決定性因素。人氣固然難以捉摸,但偶像生產線已經啟動,經紀公司不再甘當藝人的保姆加司機:華誼兄弟公司登上了創業板融資,天娛傳媒與盛大公司聯手,開始打造一個新媒體的娛樂平台。這些事件僅僅拉開了產業鏈條重組的序幕,而遠非結束。
「娛樂的消費屬性和消費功能發生了改變。」華誼兄弟經紀公司聯席總經理宗帥說,「以前我們認為,一個演員或明星僅僅通過演技帶給我作品,或高尚品德帶給我們消費體驗。但現在不是了。這幾天還有媒體在說陳冠希開店,那一刻他是什麼?行業領袖還是榜樣?都不是,就是被消費的娛樂人物。」粉絲,對於娛樂人物的消費的全面性甚至超出了娛樂本身。
「粉絲」們的消費正在支撐娛樂工業的基礎。正版唱片的售價在30到50元人民幣,高昂的價格與唱片業的萎靡無從對應。但實際上,正版唱片都是賣給忠實「粉絲」的,定價貴也可以賣出去。會買的人終歸會買,不會買的人,再便宜也不會買。而唱片公司也會根據「粉絲數量」來計算發行量與生產成本。
不管怎麼算,娛樂工業都是剛剛起步。問題是起步後究竟通往怎樣的方向──「錢規則」至上,娛樂業實際上逐漸成為少數操盤手操縱的一張關係網,偶像與明星都變成操盤手精心謀畫的產品,娛樂就變成一場場精心組織的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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