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期天大勝   發佈於 2021-11-01 00:33

宏達電期保證金 再調高

2021-10-31 23:32 經濟日報 / 記者周克威/台北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1月1日調高宏達電期貨契約(HCF)、宏達電選擇權契約(HCO)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級距1的二倍,本次調高係宏達電經證交所於10月28日第二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月29日至11月11日)。

期交所前於110年10月27日交易時段結束後起調高宏達電期貨契約、宏達電選擇權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級距1的1.5倍,該調整係因宏達電於10月25日經證交所第一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10年10月26日至11月10日)。

本次保證金調整11月1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月11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10月27日調整前之保證金。依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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