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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2021年10月30日 週六 上午9:01·4 分鐘 (閱讀時間)

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地方法院對國民黨的「三中案」的判決出爐,除蔡正元因業務侵占等罪被判刑外,其餘被控「賤賣黨產」遭起訴的馬英九、張哲琛等人均判決無罪。對照台北地檢署當初大動作調查起訴,這項判決結果,可說是對蔡政府政治辦案的一記重拳。
對此判決,民進黨砲聲隆隆。發言人顏若芳質疑「難道是民進黨叫你賤賣黨產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形容是「大悲無淚」,綠營幕僚則私下稱:「法院真的不是民進黨開的」。連時力立委陳椒華也軋上一角,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綠營憤恨之情,溢於言表。
「三中案」本身是否涉及不法是個焦點,但另一焦點則是重啟辦案的正當性,是否是「政治追殺」。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說「三中案只是一般刑案,用政治角度去理解大可不必」;當初親自領軍調查的北檢前檢察長、現任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則說,「事情沒那麼醜陋」。但此案經特偵組多年偵辦,二○一四年即宣布「查無不法」;但蔡政府五年前藉政黨輪替重啟調查,要說「不是政治辦案」,恐與事實相去甚遠。法務部和邢泰釗的遁辭,對照民進黨的憤恨不平,此次無罪判決不代表這非「政治辦案」,只是台北地方法院不願再被政治操弄罷了。
回顧「三中案」的偵辦,可謂處處政治斧鑿痕跡。此案七年前即已由特偵組簽結,但五年前政黨輪替後,「黨產會」與台北地檢署大唱雙簧,前者「提出新事證檢舉」,後者宣布重啟調查。為此,北檢由當時的檢察長邢泰釗親率多位檢察官日夜討論,沙盤推演。此等待遇,恐連重大經濟犯罪或刑事犯罪皆瞠乎其後;原因無他,因為被告是馬英九。
偵查期間,北檢除不時公開與馬英九等人針鋒相對,更選擇性地釋放偵查內容給特定媒體,連機密的「錄音譯文」都鉅細靡遺地披露,目的就是要營造北檢將對被告「一刀斃命」的氣氛。此外,馬英九行使「緘默權」,被北檢說成「態度不佳」;馬英九找律師討論攻防,被說成「串供」,並據此要求「加重其刑」。若無政治考量,北檢的菁英們會違背法律常識至此嗎?
「三中案」的重點有二:一是《廣電法》修法,黨政軍須限期退出媒體經營;二是國民黨對「黨產歸零」的政治承諾。亦即,所謂「賤賣黨產」之假設,在當時的政治時空下很難成立,因為國民黨明顯有出售三中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檢方以一般商業交易推估它涉及「賤賣」,犯了嚴重的邏輯謬誤。這點,在北院判決書得到印證,指當時因為廣電法修正的現實因素,國民黨有處分媒體事業的考量。就法論法,馬英九等人被判無罪,並不意外。
北檢以七百多頁的篇幅將馬英九起訴,是以「亂槍打鳥」的方式混淆法院,希望至少有一條被採納。同時,也希望綠色執政的權威能從北檢擴及北院,影響判決。但看北院判決書的「逐項說明」,逐項皆不成立,北檢的盤算全部落空,也使被民進黨凌遲的司法正義總算保有一絲尊嚴。
民進黨對馬英九的司法追殺,旨在報復扁家的貪腐遭司法制裁;因此卸任後的馬英九,幾乎天天跑法院。此案仍可上訴,一旦上訴,接手的高檢署檢察長又是邢泰釗。諷刺的是,邢泰釗當初因「辦馬有功」升任高檢署檢察長,但耗費龐大人力物力追殺,卻判決無罪,這等「績效」,實難讓人不「譏笑」。以民進黨的「東廠性格」,應不會讓這齣追殺大戲即刻落幕,歹戲拖棚依然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