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7 08:40
經濟日報 記者廖賢龍/即時報導
台灣期貨交易所今(27)日調高宏達電期貨契約(HCF)、宏達電選擇權契約(HCO)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
期交所說,這次調高是宏達電
(2498)經證交所於10月25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月26日至11月10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宏達電期貨契約(HCF)、宏達電選擇權契約(HCO)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0月27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11月10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的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宏達電保證金調整(台灣期交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