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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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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10-24 00:36
營業場所消防安檢趨嚴 擬提高裁罰金額
未來營業場所的消防安檢措施,將變得更加嚴格。內政部表示,針對未依法定期辦理消安檢修申報、妨礙消防檢查等情形,擬提高裁罰金額,對營業場所的承租人、所有權人做出警惕。
內政部官員指出,城中城大火揭示了複合用途建築物的危險,修訂《消防法》是接下來的重點工作,消防法當中的管理權人,是指依法令或契約,而對各該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者,也可能是法人單位的負責人。
官員表示,但如果建築物內營業場所因停業、歇業而未使用,承租人卻尚未退租,可能會造成場所管理權人不明,因而未定期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因此本次修法,須明確管理權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義務,若有管理權人不明的情況,會補強相關文字,對停、歇業的樣態有明確定義,讓責任確實回到承租人或建物所有權人身上。
除此之外,官員表示,本次還要強化複合用途建築物的共同防火管理、整體避難訓練,並全面檢視消防法的罰責。
舉例而言,依現行消防法規定,官員表示,管理權人若未落實定期檢修,或提出不實檢修報告者,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妨礙消防安全檢查的罰則更輕,修法將全面檢視並強化罰則,對於現有營業場所的管理權人也有影響。
官員表示,內政部將儘速提出消防法修正草案,待部務會報通過後,後續還須陳報行政院審查、送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