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24 09:43

陸資爭取落地簽 經部:維持一年多簽

陸資爭取落地簽 經部:維持一年多簽
【中央社╱台北23日電】 2009.12.23 10:42 pm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今天表示,中國大陸企業希望爭取相關人員來台適用落地簽證,實務上有困難,仍將維持現行一年多次簽的做法。
隨同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的大陸企業,今天在陸資來台投資說明會上表示,希望簡化陸資企業人員來台手續,甚至有陸企希望台灣給予「落地簽證」。
范良棟表示,經濟部11月就針對陸企希望人員來台手續簡化議題進行檢討,12月初已提送內政部移民署。
他說,目前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規定,來台考察可以停留 2到 4個月,投資案獲得投審會核准後,有兩類人員可以在 1年內多次出入境,分別是公司董監事與辦事處負責人,以及經理人、主管及專業技術人士。
不過總人數有限制,投資金額20萬美元以上的陸資企業,董監事及負責人可有 2人來台,每增加投資50萬美元可增 1人來台,但總數不能超過 7人。
經理人、主管及專業技術人士,則是投資金額為30萬美元時可有 1人來台,每增加投資50萬美元可增加 1人來台,總數同樣不能超過 7人。若是對台灣就業有特殊貢獻,可專案申請。
至於商務人士來台考察,范良棟說,目前僑外資企業年營業額達新台幣 1億元以上,可邀請中國大陸人士來台考察;台灣企業邀請中國大陸人士來台考察原本是年營業額需達10億元以上,陸委會已在修改,將放寬為年營業額為 1億元以上,但尚未公布。
他重申,簡化外籍人士出入境有 3個階段,首先是逐次加簽,於離境時加簽,下次入境就不用等待簽證。其次是現在的多次入境簽證做法,1 年內或是特定時間內可多次入境。由於落地簽幾乎等於免簽證,要由主管機關考量,目前政府傾向維持現行做法。
至於陸企要求提供租稅優惠,范良棟說,陸資在台灣設公司就是台灣法人,與台灣的外商適用一樣的租稅規定,若要優惠,必須要連外資一起檢討。
他表示,陸資也提議希望來台投資,能與台灣企業技術合作,把技術帶到中國大陸;經濟部已回覆陸企,若是與民間企業技術合作,政府不干預,若是與政府出資的企業合作,技術至少要綁 2年才能鬆綁。
【2009/12/23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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