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1-10-14 17:52

御頂修正110年現增發行新股計畫內容(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22)御頂-修正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內容(補充說明110/08/12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1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8,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4.8億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於案件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視市場變動狀況及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4,8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1 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 10%計4,8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普通股80%計38,4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子公司。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股數、資金運用計畫項目及其所需金額、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募集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訂定。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決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且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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