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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21 09:07
經部力推電動汽車 每輛最高補貼50萬
【經濟日報╱記者謝佳雯、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9.12.21 03:30 am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已同意,將電動汽車納入政府新興產業重點項目;經濟部隨即推動「電動汽車發展方案」,將給予電動車貨物稅全免,及購買新車現金補貼或貸款利息補貼,力拚六年6.5萬輛銷售量的目標,帶動電動汽車產值約2,000億元。
朱立倫上周五(18日)聽取工業局長杜紫軍簡報「電動汽車發展方案」,同意納入政府新興產業重點項目之一,全力推動,並裁示由政務委員尹啟銘儘速進行跨部會協商。
有關電動車貨物稅全免,立法院11月11日已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明定電動車免徵貨物稅五年,減免期限得視情況再延長五年。不過,在協商過程中,財政部以行政院正在檢討電動車產業政策,希望暫緩。
據了解,該項電動汽車補助經費最高可能超過50億元,傾向由環保署的空汙基金支應,近期將由尹啟銘召開會議敲定總補助額度和補貼細節。研議中的現金補貼額度將參考其他國家,大約落在每車10萬元至50 萬元間,希望達到內外銷總量6.5萬輛。
不同於美、日、中等國政府鎖定發展電動汽車,經濟部原選定兩輪的電動機車為發展重點,計劃提供16.58億元,在四年內推動內銷16萬輛、外銷3.65萬輛,帶動總產值估計超過80 億元。
由於汽車產值較高,加上國際間亦以汽車為發展重點,國內汽車大廠也積極投入發展,經濟部計劃將電動車補助方案加碼又升級,提出電動汽車推動方案。
經濟部規劃,電動汽車推動政策將以六年為目標,自明年起三年內為示範期,將先選擇十處示範運行區,以每處300 輛、合計3,000輛為目標,補助國營事業或公共運輸(如計程車、租賃公司)等車隊購買電動汽車。
第四年起則進入全面補貼階段,研議針對任何購買電動汽車的消費者提供多元補貼,包括貨物稅、牌照稅減免,以及可直接折抵車價或無息購車貸款等現金補貼。
經濟部官員表示,電動汽車的單價較高,目前車價約160萬元左右,若能提供貨物稅、牌照稅免稅優惠,加上實質的現金補貼,將車價壓至100萬元左右,配合由用油改為用電的燃料成本降低,對特定族群應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