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董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19 23:33

兩岸司法互助成效 王清峰:半年難斷好壞

兩岸司法互助成效 王清峰:半年難斷好壞
【中央社╱台北19日電】 2009.12.19 06:37 pm
兩岸兩會4月簽署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但台灣潛逃大陸的重大經濟犯,還是一個都沒回來。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現階段難斷言成效好壞,但至少兩岸已建立司法溝通架構。
第4次「江陳會談」即將在台中登場。今年4月第3次「江陳會談」簽署、6月生效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雖然兩岸司法互助請求件數,近5個月累積3452件,但內容仍以文書送達、情資交換為主。台灣期盼大陸遣返的重大經濟案件通緝犯,成果仍未開張。
法務部檢察司表示,人犯遣返須遵守「雙方可罰原則」,也就是在雙方境內都有犯罪行為,才構成遣返要件,在台犯下掏空、背信案的大老闆,到了大陸不會像詐欺、綁架集團般重複犯案,這是經濟犯遣返成效尚無突破的原因之一。
王清峰表示,兩岸司法互助牽涉部門龐雜,台灣這裡包括法務部、司法院、警政署、金管會等,大陸方面則有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做為聯繫主體,許多細部執行事項仍需時間磨合。
王清峰認為,現階段還無法斷言協議成效好壞與否,至少雙方目前已建立基礎司法溝通架構,也已開始做相關檢討,今年底之前,藉由司法互助,應可讓部分台灣本地未結積案順利結案。
【2009/12/19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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