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19 17:37

兩岸司法互助 數量超台美但質待提升

【中央社╱台北19日電】 2009.12.19 05:26 pm
兩岸兩會4月簽署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至今雙方司法互助件數即達3452件,遠超過台美司法互助7年的73件。只是外逃大陸的「重量級」通緝犯,還是一個都沒回來。
第4次「江陳會談」即將在台中登場。回顧今年4月第3次「江陳會談」簽署、6月生效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內容,雙方同意加強打擊跨境刑事與經濟犯罪、直航遣返刑事犯、交換情資、協助查案,以及代行搜索、扣押等。
法務部最新統計資料顯示,自協議生效的6月25 日至11月30日止,兩岸司法互助請求共計3452件,包含雙方人員遣返93件、情資交換243件、調查取證61件、罪犯接返64件、重大訊息通報264件、業務交流22件、訴訟文書送達2705件。
而刑事局統計顯示,今年4月到12月15日,兩岸警方合作逮捕221人,台灣人占154人、大陸人67人,涉及的案件最多為詐騙,其次為毒品,再其次為綁架案。
刑事犯遣返部分,涉嫌10年前槍擊檢察官逃亡大陸的要犯黃上豐,4月底被遣返回台;今年3月在高雄犯下殺人案逃到大陸的許秧榮,6月就被大陸交給台灣;前大陸金錢豹餐廳陶姓台商遭綁案,主嫌月前在台綁人,得款後潛逃大陸,日前也在兩岸警方聯手下,同步逮捕兩岸涉案人。
但包括前東帝士集團負責人陳由豪、前理律專員劉偉傑、前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前立法院長劉松藩等逃亡大陸的重大通緝犯,至今還是沒有一個被送回台灣。
法務部官員表示,重大經濟犯畢竟與一般刑事犯不同。後者外逃大陸後,時間一久,也會與當地犯罪集團掛鉤、犯案,大陸自然較願意配合;前者到了大陸後,若非低調行事,就是經商發揮影響力,經濟犯逃到美國後,也是一個都沒被遣返回來。
這名官員透露,大陸方面在協議生效後曾告訴台灣,逃到大陸的經濟犯,不是不能抓,只是一抓下去,勢必在台商圈造成恐慌,對兩岸經濟一定帶來難以估計的影響。在對岸「經濟發展至上」、「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下,重量級的經濟犯回台,可能必須再等一等。
不過從好的方面看,才半年多,兩岸司法互助就已累積大量件數,尤其司法文書送達已越見暢通,對雙方法院的訴訟品質提升與懸案解決,是極重要而基礎的工作。未來兩岸司法單位若能互派檢、警到對方境內調查,將是兩岸司法互助功能深化的另一重要指標。
【2009/12/19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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