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19 12:27

兩岸租稅協議 新稅率從優

兩岸租稅協議 新稅率從優
【經濟日報╱記者林庭瑤、何蕙安/台中報導】 2009.12.19 03:31 am
第四次江陳會將簽署兩岸租稅協議,在新協議中,兩岸將約定多項新協議稅率,包括營業稅、所得稅、股利課徵稅率等,而且所有「新稅率從優」,如台商最關切的營業所得稅率,將低於現行稅率20%以下。
熟悉兩岸談判的稅務官員指出,兩岸租稅協議除了避免雙重課稅之外,最關鍵的是「課稅權的劃分」,將涉及營業利潤、海空運收入、投資所得、財產收益、個人勞務所得等細項。
官員指出,兩岸雙方會約定一個低於雙方現行課稅的新稅率,一旦協定生效,將適用協定稅率,而不是兩岸各自的稅法法規。由於牽涉到台商稅務規劃,也是兩岸政府相互拔河的主戰場。
官員舉例,以台商最關切的營業所得稅,大陸訂的稅率是25%,台灣明年降為20%,一般而言,協定的新稅率會比20%還要低,以減少台商的租稅成本。
由於新協議僅適用「直接投資的台商」,協議中大幅降低的稅率,也將引導目前許多透過第三地間接投資大陸的台商,改變投資策略回到直接投資,以適用兩岸新的租稅協議。
官員指出,簽署租稅協議的出發點,並不是增加稅收,主要目的是消除投資障礙,減少雙重課稅的金額,促進跨境經貿活動,讓租稅環境更完善。
至於外界質疑兩岸未簽「不溯及既往」條款,官員解釋說,國際稅約範本都不會針對這部分處理,而兩岸政府協商過程中,也沒有針對這部分討論過,因為實務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2009/12/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