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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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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18 09:49
新約允實行貿易制裁 我出口添變數
新約允實行貿易制裁 我出口添變數
【聯合報╱特派記者薛荷玉】 2009.12.18 03:58 am
全世界正在關注二戰之後,最重要的世界領袖集會─哥本哈根會議是否將簽署協定,還是只有政治宣言?工作小組力促大會能夠簽署兩項協定,帶給全世界一份環保大禮。
能否促成協定,美國總統歐巴馬和中國總理溫家寶的態度是關鍵,美、中面臨的國內外壓力極大。工作小組目前草擬完成的,包括「京都議定書修正案」(AWG-KP)及公約架構下的「長程合作行動」(AWG-LCA)兩份文件。前者是應開發中國家要求,要「附件一」國家(明確訂有減量承諾的國家,包括德、日等三十九國)完整履行京都議定書承諾,過去沒給的錢、沒減的碳,不該一筆勾銷,而應將舊約原本二○一二年到期的期程,延至二○一七年或二○二○年。
且公訂的溫室氣體,也將從傳統認定的二氧化碳等六項之外,再增加三氟化氮,即半導體及TFT-LCD薄膜製程中使用的清洗劑。
「長程合作行動」則將擴大參與,將一百九十二個締約國都納入,且除國家、準國家,包括地方政府、私人企業、公民社會,及青年、婦女全都包括,展現全面參與及人權的觀點。
新約針對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訂出雙軌制,京都議定書的「附件一」國家必須訂出明確的減量承諾,除訂出二○五○年的長程目標,比一九九○年減百分之七十五、八十五、或九十五以上,還必須有每四年檢討一次的中程目標;開發中國家則採自願性減量,可將目標設定在二○二○年減百分之十五至三十,且可得到來自富國的財務協助。
這其中對台灣影響最大的,即新約中的貿易措施條文,它將允許美國等以關稅、邊境稅、碳稅等方式,實行貿易制裁,對台灣出口產品投下變數。
另一項迫在眉睫的影響是,新約規範對象從國家延伸到私人企業,未來可能以產業形式管制碳排放,如限制全球航空業、海運業、鋼鐵業的二氧化碳排放,台灣產業無法置身事外。且台灣無法以開發中國家名義自公約取得財務協助,企業未得補助、還是要盡義務,對國內企業壓力特大。
從工作小組連夜加班情況觀察,大會及各國還是希望在最後一刻「丟出救生圈」,讓一百十九國領袖參與的會議不致破局;本屆大會主席康妮‧海德嘉(Connie Hedegaard)臨時下台,希望平息開發中國家批判此次會議偏袒已開發國家的聲浪。
而對最後登場的兩大巨星,美國總統歐巴馬、中國總理溫家寶來說,毀約、空手而歸都是最糟的選擇。尤其是剛為了「還未做的事」而領取諾貝爾和平獎的歐巴馬,在哥本哈根代表美國做出延緩全球暖化的承諾,應該就是那件「還未做的事」了。
【2009/12/18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