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10 15:15

新聞眼/8被控 三星友達是未爆彈?

【聯合晚報╱記者楊曉芳/特稿】 2009.12.10 03:03 pm
今日奇美電正式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針對該案就目前全球前4大液晶面板廠就剩韓國三星及台灣友達未達成協議,在投資人眼裡該案也成了這兩家公司明年獲利的未爆彈。
美國司法部在2006年對亞洲面板及電視電腦等企業,指控聯合操控面板價格違反反托拉斯法,被指控的企業包括南韓三星(SamSung)、南韓樂金顯示器(LG Display)、日本夏普(Sharp)、Epson(愛普生)、Hitachi(日立)、台灣的友達(2409)、奇美電(3009)及華映(2475),
針對該案,2008年11月即有韓國樂金、日本夏普及台灣華映率先同步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且共裁罰5.85億美元,其中樂金因市占率高且針對犯規次數計算,其協議罰金高達4億美元,奇美電在2001年至2005年的市占率雖較低於夏普,但就犯規次數計算,奇美電的協議裁罰金額僅次於樂金,為2.2億美元,高於夏普的1.2億美元。
由於犯規次數僅協議雙方才知道,因此就市占率來看,全球第一大的三星及全球第二大的友達,若未來該兩家公司也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其裁罰金額推估下來,三星有可能成為最高裁罰金額,而友達可能介於2.2億美元至4億美元之間。由於市場多預期友達明年第一季臨近損平之間,因此若明年第一季友達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該案將成為友達明年第一季虧損壓力。
【2009/12/1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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