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09 20:54

兩岸租稅協議有利台灣納稅人 稅收也增加

【中央社╱台北 9日電】 2009.12.09 08:03 pm
財政部表示,台灣在中國大陸投資額遠高於大陸在台投資額,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中國須放棄部分所得的課稅權或課徵較低稅率,改由台灣課稅,對納稅人有利,政府稅收也會增加。
12月下旬舉行的第四次「江陳會」將兩岸租稅協議納入協商範圍,財政部除出版「兩岸租稅協議政策說明及 Q&A」說帖外,財政部長李述德明天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並備詢。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說,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後,不僅納稅義務人可以減稅,政府稅收也可望增加。
財政部表示,兩岸租稅協議將參考國際間慣用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考量雙方稅法規定、經貿往來及國際租稅政策等,基於互惠原則,商訂避免雙重課稅措施及相互提供稅務行政協助。
財政部表示,協議主要內容包括適用範圍、各類所得課稅權劃分、消除雙重課稅方法及稅務合作等事項。
【2009/12/09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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