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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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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09 20:54
格子店月銷售額未達8萬 免辦營業登記
【中央社╱台北 9日電】 2009.12.09 08:26 pm
財政部今天發布「格子商店」營業登記及課稅規定,為避免擾民、簡化稽徵手續,格子商店最近 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金額未達新台幣 8萬元者,暫免辦理營業登記。
「格子商店」是指營業人向房東承租實體店面後,再分格出租予承租人銷售貨物,這種銷售方式多屬於委託代銷貨物行為。
財政部指出,為簡化稽徵手續,格子商店的承租人最近 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金額如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新台幣 8萬元),得暫免辦理營業登記;承租人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則須開立統一發票。
不過,財政部強調,格子商店的承租人在不同地點承租格子銷售貨物的金額,不併入計算。
【2009/12/09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