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08 21:49

強化投信財務 每股淨值過低不得私募

【中央社╱台北 8日電】 2009.12.08 09:18 pm
行政院金管會研擬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13條,未來投信財報若顯示每股淨值低於面額1/2,將不得從事私募;依此標準,目前共有4家投信不合標準。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政府目前對投信私募沒有相關規範,投信不管財務條件如何,都可以辦理私募。雖然私募對象多是專業投資人或高所得者,但會使投信認為即使財務狀況不改善,也能進行私募,以致有些投信每股淨值很低。
他表示,金管會希望藉由修正規則,督促投信調整改善財務結構。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未來金管會將把投信分為兩級,進行差異化管理,對於每股淨值低於面額但高於面額1/2的投信,給予一年改善期;每股淨值低於面額1/2的投信,則立即不得辦理私募案件。
若投信想解除限制,必須要最近一期財務報表顯示每股淨值回到面額以上,才能申請解禁。
吳桂茂表示,目前投信共39家,依97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每股淨值低於面額10元的有8家,其中有4家每股淨值在面額1/2以下。
政府目前僅對投信辦理公募部分有規範,每股淨值高於面額10元才可辦理公開募集。
【2009/12/08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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