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07 21:38

教部3階採認大陸學歷 陸生畢業需速離台

教部3階採認大陸學歷 陸生畢業需速離台
【中央社╱台北7日電】 2009.12.07 08:31 pm
陸生來台與大陸學歷採認議題受矚目,教育部今天表示,研擬分3階段採認大陸大學學歷,逐步擴充至採認約100餘所陸校;陸生畢業後需在1個月內離台,不可在台就業。
教育部將於10日至23日在全台舉行17場公聽會,說明教育部為推動開放陸生來台就學與大陸學歷採認,擬定修正相關法令的配套措施,邀請民眾踴躍提供意見。第1場公聽會將於10日在高雄師範大學登場,最後一場將於23日在台北教育大學舉行。
有鑑於大陸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廖高賢表示,公聽會中將提出2選項讓民眾討論,一是教育部之前傾向推動的「追溯最早至民國86年」,另一選項為「不予追溯」。若最後辦法修正為不採認,擬規劃辦理學歷甄試,核發同等學歷證明。
廖高賢表示,教育部研擬修正「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1階段擬承認以「985工程」為主的41所大陸頂尖大學學歷,第2階段考慮設有研究生院的55所高校,第3階段考慮是否擴充至「211工程」的112所學校,但均需排除軍警校院。
他說,上述階段將由教育部組成的「陸生來台就學審議會」決定劃分標準。
「985工程」是1998年5月4日北京大學百年校慶時,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提出,中國為實現現代化,要有「具有世界先進水準的一流大學」,共有39所。「211工程」是中國政府在1990年代中提出,含義是「21世紀的100所重點大學」,共有112所高校,其中普通院校109所,軍事院校3所。
廖高賢表示,教育部研擬訂定「大陸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其中規範招生名額總量限制為1%,各校申請上限為2%,但考慮離島已具小三通經驗,位於離島學校得以專案擴增。
廖高賢指出,上述辦法規定陸生在台停留時間以 2年為原則,視修業情形酌予延長,每次延長不得逾2 年;至於核發停留許可與否的標準,由簽證核發單位比照僑生與外籍學生處理原則辦理。
廖高賢說,陸生來台是以就學為目的,在學期間不得在校外從事專兼職工作;若因畢業、退學或未獲准延長停留期間,以致就學事由消滅,應於1個月內離台,不可留在台灣就業。
他並表示,大陸高考(相當於台灣的聯考)約在每年5月舉行、6月公布成績,將來陸生可以高考成績向台灣大專院校提出申請;因陸生依規定在開學前1個月內始得來台,陸生錄取名單預計最晚將於每年8月中放榜,以趕上9月中開學時間。
廖高賢說,依照教育部初步規劃,公立大學招收陸生對象以碩博士班生為原則,私立大學招生對象擴及二專與大學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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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7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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