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03 08:46

分紅配股課稅 明年起看市價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12.03 03:37 am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今年12月31日落日,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昨天表示,從明年1月1日開始,員工分紅配股將從面額10元課稅,改依時價計算員工薪資所得課稅,稅負因此增加。
周賢洋表示,促產落日後,相關的租稅優惠跟著取消,明年起,公司辦理員工分紅配股時,應於交付股票日以時價計算薪資所得。
因為分紅配股性質屬於薪資所得,因此公司發放時也得依規定扣繳,扣繳率6%。不管是那一年度的配股,只要交付日在明年,一律改依「時價」課稅。
根據目前的促產條例規定,員工分紅配股採面額10元課徵所得稅。
此外,最低稅負制則規定,分紅配股可處分日次日的時價超過面額的差額,必須要繳納20%的最低稅負。
財稅官員補充,只要取得員工分紅配股收入,統統併入一般個人綜合所得,按累進稅率繳稅,稅率5%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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