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11-27 23:22

明年元旦起 陸配只要有居留證就能考保母證照

勞委會修正保母申請檢定資格,明年元旦起,合法 來台的大陸配偶,只要持有居留證,並經一定時間訓練 ,就能報考保母證照。
由於過去規定,大陸配偶受限於學歷認證,無法報 考保母證照,勞委會日前刪除「完成國民義務教育」資 格規定,明定大陸配偶取得長期居留或依親居留者,都 有資格參加技能檢定,包括取得外僑居留證的外籍人士 ,也可參加。
換句話說,明年起,陸配只要年滿20歲,即使沒有 保母相關學歷,只要取得民國93年以前接受社政機關或 其認可之單位辦理托育訓練課程,累計時數至少80小時 ;民國93年以前取得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證書;民國 94年以後修畢兒福訓練課程之保母、教保人員;其他經 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幼托相關訓練或進修班結業證書 者,都可參加保母技能檢定。
勞委會表示,過去未修法前,在台陸配必須取得身 分證後,才能持大陸學歷去認證,並且取得國民義務教 育證明後,才能申請保母資格檢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和兒少法修正後,讓在台陸配也能合法工作,且能申請 保母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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