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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26 08:07
大陸六禁令 打熱錢
大陸六禁令 打熱錢
【經濟日報╱記者雷盈/綜合報導】 2009.11.26 03:40 am
為遏制熱錢流竄,大陸外匯管理局昨(25)日頒布六大禁令,收緊個人跨境結售匯業務的管理規定,嚴控個人以分拆方式規避結售匯限額監管。
今年3月迄10月,已有2,190億美元的熱錢流入中國大陸。大陸外管局指出,為防範異常外匯透過個人管道流入,打擊外匯黑市和地下錢莊,頒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明確禁止個人以分拆等方式,規避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年度總額管理,要求規範個人手持外匯現鈔結匯。
華爾街日報報導,這是中國官方打擊投機性資本流動的一項最新措施。
中新社報導,此一通知頒布後,六種將大額外匯拆分結售的行為立即叫停。大陸外管局規定,禁止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將外匯匯給境內五個以上不同個人;禁止五個以上不同個人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等。
通知指出,對於具有分拆特徵的個人結售匯行為,銀行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拒絕辦理,或進行真實性審核,或要求上報外匯局;對於個人大額外幣現鈔結匯應明確要求審核資金來源證明;對於除貿易以外的個人辦理購匯項目,應要求使用人民幣現鈔、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人民幣帳戶或銀行卡內的資金;對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作出明確的處罰依據,並將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機構納入管轄範圍。
大陸外管局指出,自2007年,中國大陸對個人外匯實行等值5萬美元的年度總額管理以來,滿足了個人留學、旅遊、勞務等購結匯需求,但也發現部分個人透過將大額外匯資金拆分為較小金額等方式,規避相關管理政策,擾亂外匯管理秩序。
根據目前法規,大陸居民每人每年可向國外匯出價值不超過5萬美元的外匯。香港居民每人每天可向中國大陸銀行帳戶匯入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4萬元)。
銀行人士指出,以分拆方式進行結售匯,是個人規避跨境資金流動官方限額常用的方法。
建設銀行高級研究員趙慶明表示,自2005年以來,個人透過僑匯名義結匯流入大陸的資金不斷增多,現在已高達每年人民幣數百億元,這成為「熱錢」進入大陸的一個重要管道,大陸外管局因此頒布命令堵住此一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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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